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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武威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和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范围一致。专业划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表述执行。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
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原则上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报市招聘办审定。
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企业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0日至2004年5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登录武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swuwei.gov.cn/)查询本公告及附件《武威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9日(星期四)09∶00至6月13日(星期一)18∶00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武威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端口,进入“我要报名”,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填报事项,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提交报名申请并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应聘人员须慎重选择应聘岗位,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属各县区招聘岗位的与对应县区招聘办联系;属市直招聘岗位的,中小学教师类岗位与市教育局联系,医疗卫生行业岗位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其他类岗位与市招聘办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采取审查应聘人员填报报名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是否一致的方式进行,由武威市招聘办及各县区招聘办分别组织实施。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8∶30至6月14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13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由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报名考试费150元执行。缴费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8∶30至6月15日(星期三)18∶00。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填写的联系方式是联系应聘人员的重要途径,应聘人员需保持所留手机畅通,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以及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931-8726331。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一般在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二)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1:3。其中,管理岗位不足1:3的,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报名应聘人员按紧缺专业参加笔试。
(四)笔试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包括中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和医疗卫生类(E类)(包括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五)笔试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六)成绩公布。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市招聘办在武威市政府网对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市、县区招聘办对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发布的公告为准。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不要求面试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平均分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2)要求面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1:3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平均分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面试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对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不再递补。递补时形不成竞争的不要求面试岗位或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岗位,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平均分以下人员不予递补。
资格复审结束后,市招聘办按本公告有关规定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名单,并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面试
要求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七、综合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要求面试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不要求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依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其中:
1.要求面试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及以上者确定为初选人员。平均成绩以下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不要求面试的岗位,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初选人员。
3.在确定初选人员时,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
(1)成绩并列人员中有退役士官、退役士兵和全市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时,依序优先确定;
(2)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确定人员时,先按面试成绩,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依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无面试的招聘岗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依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加试公告为准。
八、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方式,对初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情况。实地考察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公函委托当地有关部门协助考察。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由市、县区招聘办组织的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县区招聘办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各递补一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
市招聘办从考察、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招聘单位、岗位代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序。
市招聘办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符合递补条件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审批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复审资格和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后按程序审批聘用。
(二)参加本次招聘被批准聘用的武威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和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考入的应聘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批准聘用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管理按现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占用所报考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相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补充公告将通过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考试招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武威市政府网站相关公告信息,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不论招聘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等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武威市招聘办:0935-2234073
武威市教育局:0935-2212760
武威市卫健委:0935-2234152
凉州区招聘办:0935-2217830
古浪县招聘办:0935-5553423
民勤县招聘办:0935-4121183
天祝县招聘办:0935-3121553
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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