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截止至12月3日16:00
根据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工作需要,现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
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所属相关分、子公司。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6人,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如下: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按1986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计算;具体要求详见《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细表》(附件1)。
2.管理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操作岗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所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综合能力等。
4.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
5.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细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犯罪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解聘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与各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流程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组织面试、履行程序、公示等环节确定最终人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此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水务集团官网/走进水务/招聘公告(http://www.tjwatergroup.com/pages/qt/list.html?mid=28&FMID=2)发布。
公告期自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二)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接收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12月3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请下载并填写招聘公告附件中的《2021年度滨海水务对外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应聘人员明细表》(附件3),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滨海水务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
3.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单位,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三)简历筛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查;对于报名人员较少、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1:3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报名相对集中、符合岗位条件人员较多的岗位,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面谈的方式,对报名人员的专业契合度、岗位匹配度、求职动机等进行了解,择优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各岗位按初试成绩排名且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10:1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水务集团官网公布,未进入笔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对初步筛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021年度滨海水务对外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等材料,核对原件后用人单位留存相关复印件以便后续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规定比例内出现并列成绩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水务集团官网进行公布。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将在水务集团官网进行公布。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权重30%、面试成绩权重7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序。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
(八)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结束后,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水务集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严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六、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1.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与所报考单位的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者如因瞒报、漏报亲属关系而造成确定工作岗位后违反相关回避制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七、其它
本次对外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22-24843399
联 系 人:孙老师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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