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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关于印发〈信阳市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发〔2022〕1号)和《关于“减县增乡”工作核增编制和下沉人员的通知》(新编〔2022〕8号)文件精神,为落实我县“减县增乡”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人员下沉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新县2022年拟选派309名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到乡镇(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选派范围: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教育系统和卫健系统医护人员除外);
4.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
男性:55周岁以下,即196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50周岁以下(管理、专技岗位),即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即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计算均以报名人员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选派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派程序
本次选派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选岗、公示和选派等步骤进行。
三、报名时间、方法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选派报名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3月27日。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年龄与人事档案审核记载不一致的,需提供人事档案相关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张报名表贴2张)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新县2022年“减县增乡”公开选派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报名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新县2022年“减县增乡”公开选派人员资格初审汇总表》(附件2),初审合格人员《报名表》和《汇总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17∶30前统一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05室),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复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将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在执法执纪部门联合审查的基础上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复审。必要时须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县人社局统一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在县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环节使用。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集中进行核酸检测。
5.本次选派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派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选派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派资格。
6.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选派工作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
本次选派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律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一)考试时间:笔试将视疫情情况择期举行,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告。
(二)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管理相关知识等内容。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选岗
选岗工作由新县党建统领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制定《选岗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成绩,按各乡镇(区、街道)拟选派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派人员进行选岗,拟选派人员根据乡镇(区、街道)选派人数、年龄层次等因素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类选岗。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参加工作时间较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参加工作时间也相同,则按是退役军人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都是退役军人,则按照年龄较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因拟进行选岗人员自愿放弃选岗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选岗。
六、公示与选派
根据考试成绩和选岗结果,按照拟选派乡镇(区、街道)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选派人员。拟选派人员名单将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选派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有影响选派情况并调查核实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选派人选。
为提升选派人员基层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新选派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岗前培训结束后,新选派人员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乡镇(区、街道)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选派资格,责任自负。
七、待遇与管理
本次选派的人员,在乡镇(区、街道)工作的第一年,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可享受乡镇工作补贴(除新集镇、香山湖管理区和金兰山街道办事处),日常管理由选派的乡镇(区、街道)负责。工作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纳入乡镇(区、街道)全供事业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恢复其原经费供给形式。
选派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选派人员不得调动,其他单位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将选派人员借出。
八、组织与领导
本次选派工作是在新县党建统领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由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单位(部门)切实履行好对选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九、纪律与回避
本次选派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确保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选岗、公示和选派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规范。坚持公示制和回避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派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派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159号)文件以及新县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自觉接受场所码查验和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一)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nxxrsj.gov.cn)是本次选派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选派工作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县党建统领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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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新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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