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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执法执勤警力不足问题,经靖西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招聘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合同制社会辅助人员15名(临时聘用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职责
(一)人数
招聘合同制社会辅助人员15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2.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开发、通讯保障、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3.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4.协助开展执勤现场引导、监护、交通运输工具监护、限定区域管理、口岸以及各通道口封控巡控巡逻等边防检查工作;
5.协助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6.及时向边检民警反映口岸情况、敌社情动态和涉及边防检查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
7.完成边防检查站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辅助任务。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18周岁至40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男性,身高在160cm(含)以上,女性,身高155cm(含)以上。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计算机网络类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相关岗位从业经历2年以上,并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4、身心健康,自愿从事协管工作;
5、根据岗位需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曾经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违反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瘢痕,影响仪容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拟制公告。根据相关要求拟制招聘公告。
(二)报名。应聘人员自愿报名,填写《2022年招聘社会辅助人员报名表》,将材料提交到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政治处,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25日。
报名材料包含:
1、《2022年招聘社会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4张;
3、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各一份。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2022年招聘社会辅助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政治处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存报名材料复印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告知报名者,并说明情况。
(四)理论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
(五)体能测试。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有关标准。体能测评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六)面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处理解决问题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考察,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七)体检。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治审查。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及其直系亲属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根据政治审查最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人员名单公示5日,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履行相关手续。
(十)试用聘用。新招聘的社会辅助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各阶段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原则上2022年4月上旬完成公示和开展试用工作。
五、待遇与管理
(一)由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30天岗前培训。
(二)培训合格的,由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与社会辅助人员签订《社会辅助人员聘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聘期三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3000元,并参照企业职工参保标准,由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为社会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种社会保险,参保所需费用单位部分由市财政负担,个人部分由社会辅助人员本人负担。
(四)社会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在受聘期间的表现,由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考核。考核包括季度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和聘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它
1、本简章由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解释。
2、报考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0776-6236112(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15278657066(王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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